用人单位的员工发生工伤,无疑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。现时的办法是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。出了工伤事故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保部门报告并申请工伤认定。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七条之规定:用人单位自本单位员工发生工伤起30天之内要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,逾期则有关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自己承担。
根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,五至十级工伤员工赔偿由社保部门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,有些用人单位为了免除自身赔偿责任,向有关商业保险公司购买补充工伤保险,认为自身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了,这种认识是错误的,根据深圳法院判例,商业保险不能代替社会保险,即使是买了商业保险并已赔付给员工,还是要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责任, 因此建议用人单位购买雇主责任保险之类才可免除自身赔付义务。
用人单位要积极进行工商登记,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,则会认定为非法用工,非工用工赔偿额高正常的2—3倍。